各學科部:
為進一步激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戰勝困難,勤奮學習,扎實地落實黨和國家的資助政策,推進教育公平,根據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高校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及資金發放工作的通知》(贛助中心〔2020〕17號)文件有關規定及要求,結我院實際情況,現將2020—2021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2021-2022年度國家助學金評審與推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與推薦對象及標準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對象為我院正式學籍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其中一等助學金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助學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助學金每人每年2200元。
(三)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審與推薦對象必須為已在學院貧困生檔案中建檔的學生。
(四)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五)各學科部要把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城鎮困難群眾家庭學生、以及受疫情和洪災影響嚴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原則上應當按照國家助學金最高檔次給予相應資助。
(六)我院將要按照《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于當年12月31日前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2021年秋季國家助學金于當年12月31日前發放給受助學生。
二、基本申請條件及要求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時,各學科部要嚴格把握“家庭經濟困難”和“品學兼優”的主體資格標準。其中,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應在評選范圍內位居前列,原則上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均位于前30%,且必修課程沒有不及格科目。當學年未受到違紀處分。具體評審推薦參照《關于印發〈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實施辦法〉的通知》(昌大科院院發 [2010]126號)
(二)國家助學金的評審推薦參照《關于印發〈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的通知》(昌大科院院發 [2010]127號)。
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院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并已在當年《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中建檔。
(三)請各學科部務必對本次評審與推薦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認定工作實事求是,全面準確,同時做好各項解釋工作,如有問題及時與學院學生資助中心聯系。
三、名額分配
(見附件一)
四、評選推薦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學生填寫相應的申請表(要求:用黑色簽字筆手寫,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數據),并遞交相應申請表一份(要求:用16K紅色底線的信箋紙,并用黑色簽字筆手寫),向所在學科部出申請;
(二)學科部將推薦指標按學生班級人數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分解到各班級。各班初評出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推薦學生;
(三)學科部在班級推薦名單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對照推薦條件,按推薦程序,根據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思想品德、學習狀況、遵守校紀校規和班級的推薦意見,組織評審和復核工作。經學科部領導集體評議確定擬資助或獎勵名單,并在學科部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師生監督。學科部在第一天公示時,將公示地點上報院學生資助中心;
(四)10月18日前,學科部向學院推薦2020-2021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10月28日前推薦2021年度國家助學金名單。同時報送以下材料的紙質和電子文檔:
1、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紙質版與電子版)、《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版一式兩份,要求手寫)、《2020-2021學年度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學生初審名單表》(紙質版與電子版)、學科部評審小組名單(紙質版(1份));
2、國家助學金評審情況報告(紙質版與電子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紙質版,要求手寫)、《2021-2022學年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紙質版與電子版)、學科部評審小組名單(紙質版(1份));
3、今年接教育部通知要求同時報送各項資助數據至國家教育部系統,請學科部于2021年10月22日前報送國家教育部系統中各項資助數據:家庭經濟信息錄入;困難學生認定管理;本專科國家獎學金;本專科勵志獎學金;本專科助學金。
注意:各學科部對上報的學生材料請按照相應匯總(名單)表順序整理、并在學生材料的有右上角用鉛筆編號。
五、完善工作機制
(一)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十不準”執行有力。各學科部要充分把握重要時間節點,特別是在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期間將“十不準”制度宣傳到每位師生,要時刻告誡提醒他們必須嚴格遵守“十不準”,要把“十不準”制度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堅決做到紅線不能碰,底線不能踩。
(二)加強多方監督,暢通投訴渠道。各學科部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形成學科部、學生及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管體系,確保信息暢通,多方聽取不同學生群體的意見,讓學生有問題、有困難時知曉反映渠道,對學生反映的問題及時處理,把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損害學生利益的事情發生。
(三)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意識。各學科部要進一步強化學生資助工作運行機制,明確以學科部資助工作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進一步完善學科部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資助工作機制,確保學生資助工作在陽光下運行。
六、注意事項
(一)各學生班級的評選小組由輔導員擔任組長,由學生干部和普通學生擔任成員,其中普通學生人數不少于班級總人數的10%;各學科部的評審小組,由本學科部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并考慮吸收適當比例的普通老師、輔導員;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兩份評審報告,分別是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評定的重要依據,主要內容包括: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分配名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情況,內容要具體詳實。評審報告須以學科部為單位報送院學生資助中心;
(三)本學期初轉專業的學生,其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在原班級中評定;國家助學金在現班級評定;
(四)本次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可以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但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
(五)學生填寫的申請表時,請注意表格的整潔,不要隨意折疊表格,相片注意粘貼牢固整齊。學生遞交的申請書請用16K紅色底線的信箋紙手寫。信箋紙可以用“南昌大學”、“南昌大學科技學院”或不帶單位名稱的,但不能使用帶其它單位名稱的信箋紙;
(六)由于省財政預算的原因,今年秋季國家助學金只發放總金額的一半,明年春季再行發放另一半;
(七)2021級的學生由于還沒有上一學年的學習成績,故不能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但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八)本次評審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學科部嚴格按程序按時間操作,對報送材料的內容、要求等嚴格把關,相關數據要仔細校對,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素質分排名必須屬實。
(九)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申請學生學習成績或綜合考評應在評選范圍內位居前列,原則上成績排名與綜合考評成績均位于前30%,且必修課程沒有不及格科目。對于為此靠前的沒有被推薦,必須附專題報告予以說明。
七、學院學生資助中心聯系方式:
辦公地點:行政樓203 電 話:0792—3561053
郵 箱:ndkjxgc@sina.com 聯系人:余老師
各學科部資助工作聯系人:
財經學科部:財經樓308 郵 箱:531829504@qq.com 電 話:0792-3561558 聯系人:陶老師
信息學科部:信工樓C215 郵 箱;95217910@qq.com 電 話:0792-3561580 聯系人:胡老師
人文學科部:人文樓326 郵 箱:422600@qq.com 電 話:0792-3561514 聯系人:羅老師
理工學科部:理工樓B308 郵 箱:173428840@qq.com
電 話:0792-3561540 聯系人:饒老師
附件1、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助學金各學科部推薦指標分配表
附件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4、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班級民主評審登記表
附件5、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年國家助學金班級民主評審登記表
附件6、 年 學科部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各專業班級評審小組成員信息表
附件7、國家三金名單表(2020年)
附件8、家庭經濟信息錄入-模板;
困難學生認定管理-模板;
本專科國家獎學金-模板;
本專科勵志獎學金-模板;
本專科助學金-模板
南昌大學科技學院學生資助中心
2021/9/15
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生資助中心 2021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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