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簡介
資產管理處是代表學院對院有資產全面負責的職能部門,是學院管理資產的唯一甲方。行使學院資產的所有權、管理權、租賃權、轉讓權、處置權等;處理涉及資產的相關事宜。工作職責是:管理學院產權,維護學院產權完整,處理產權糾紛。依照有關法規配置、處置學院資產,接受社會資產捐贈,審核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劃轉與劃撥,維護學院所有權利益,確保學院資產的保值與增值。
設立兩個業務管理辦事機構具體執行賦予的職責,這兩個機構是:綜合管理科;資產管理科。
1、綜合管理科
(1)負責起草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處年度工作計劃、總結、規劃及決議等文字材料,建立完善處內工作規章制度。
(2)負責處內人事管理、公文管理、會議管理、印鑒管理、檔案管理、保密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品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3)負責處內人員考勤、統計報表、辦公區衛生安全、公務交通安排、工會、綜合治理等日常事務性工作。
(4)負責處內經費的財務管理。
(5)負責處內工作督辦、協調、反饋和對外接待工作。
(6)負責本處網站的建設,日常管理和維護,信息收集、匯總和發布。負責牽頭組織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7)負責無形資產、“非轉經”資產的管理,對以上資產行使監督檢查職責。
2、資產管理科
物品與設備管理崗
(1)負責全院物品、儀器設備的歸口管理工作;
(2)制定全院儀器裝備水平的發展規劃,編制全院物品、設備的年度購置計劃;
(3)制定物品、設備的規章管理制度;
(4)負責全院物品、設備的建帳和清查工作;
(5)負責全院物品、設備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6)負責全院大型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技術建檔和歸檔管理以及效益考核評估;
(7)負責全院物品、設備的調配和報損、報廢、報失的審核;
(8)負責全院車輛的戶籍登記等管理工作。
房產與土地管理崗
(1)負責學院房產、土地的歸口管理工作;
(2)負責全院房產、土地管理的規章制度的制定;
(3)負責公用房規劃、分配、調整、監督使用等管理工作;
(4)負責學院公用房(教學、科研、經營及辦公用房、學生宿舍、服務用房)的建檔統計工作;
(5)負責公用房、土地等資產的租賃管理;
(6)負責學院土地資源的確權,參與房屋建設及土地利用規劃論證、竣工驗收、處置等;
(7)負責學院土地資料數據的收集管理及土地證件的使用管理;
(8)負責學院其他資產的統計匯總。